点击上方蓝字关注“医药观察家网” [原创文章:www.ii77.com]
为贯彻落实《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〈海南省省直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〉的通知》( 琼人口领导小组办〔2018〕11 号)要求,履行综合治理职能,进一步规范促排卵药品流通管理,结合海南省实际,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11日发布了《促排卵药品流通管理规定》。 [原创文章:www.ii77.com]
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促排卵药品流通管理规定》
第一条 为加强促排卵药品监督管理,严厉打击促排卵药品违法违规销售行为,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省促排卵药品流通管理适用本规定。
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促排卵药品主要包括下列品种:
(一)抗雌激素类药物:如枸橼酸克罗米芬胶囊等。
(二)芳香化酶抑制剂:如来曲唑片等。
(三)促性腺激素类:如注射用尿促性素等。
(四)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:如复方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注射液等。
第四条 药品批发企业应按照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的要求管理促排卵药品,应实行专人、专柜(加锁)、专用账册的管理方式,并对购货方的资质进行审核,有合法经营及使用资质的方可供应促排卵药品。
第五条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促排卵药品须按处方药管理,并凭处方销售;销售时需认真审方,核实购药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及病情症状等,并在处方上留下联系电话,以便跟踪检查核实。促排卵药品保管必须由驻点药师或质量负责人负责,同时实行专柜(加锁)和专账登记。
第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载明的储存条件储存或陈列药品,确保药品质量安全。
第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。购销记录和销售凭证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,但不得少于5年。
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长按..
关注我们吧
江苏省宿迁市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4号注销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公告。
此外,还有15人被拉入黑名单两年。
第九届慕尼黑上海分析生化展将于10月31日-11月2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E1-E4馆盛大举行。
看看都有哪些企业?
自2018年10月16日始调整。
陕西省咸阳市药监局发布公告,注销3家药品经营企业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及GSP证书。
江苏省泰州市药监局发布《关于对2018年度泰州市“诚信药店”评定结果的公示》。
看看都有哪些企业?
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同安区局2018年9月份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。
3家企业存在违反药品GSP的经营行为,市局责令限期整改。
本文内容来自网友供稿,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反馈核实
Copyright 2024.爱妻自媒体,让大家了解更多图文资讯!